部门概况

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,主要是:

    1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、政策,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工作部署,提出开展学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制定落实统战工作规章制度,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动,协助学校党委指导、协调、督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及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。

    2、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、帮助学校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、增进思想共识,为学校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。

    3.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制订并落实学校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广交深交朋友制度,及时通报信息、反映意见、协调关系、凝聚人心。支持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积极建言献策,参与学校民主办学、依法治校。

     4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举荐、培养、使用等工作。加强同校内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支持和协助他们开展好参政议政工作。

     5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的宣传教育。动态掌握少数民族师生和信教师生的基本情况,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,牵头协调抵御境外利用民族、宗教问题进行渗透、破坏、分裂活动,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。

     6、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台侨和留学归国人员工作,关心港澳同胞、台胞台属、归侨侨眷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的工作和生活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发挥他们在海外联谊、引才引智、合作办学等方面的作用。

7、做好社会主义学院日常培训和教育工作,发挥社会主义学院在培养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和统战干部中的作用。

     8、负责与上级部门和各民主党派省委会、市委会及侨办、台办、侨联、台联等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交流。

     9、组织开展统战宣传、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,办好学校统战部网站和《统战信息》简报。

     10、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